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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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名称 | 持股比例 | 认缴出资额 |
1 | 王秋林 | 75% | 37.5万人民币 |
2 | 张臻 | 25% | 12.5万人民币 |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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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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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 |
1 |
王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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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张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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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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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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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1 | 2019-11-28 | 经营期限(营业期限)变更 |
自2005年11月21日 至2019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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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5年11月21日 至2029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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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2019-11-28 | 负责人变更(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首席代表、个体户经营者、投资人、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) |
王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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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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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2019-11-28 |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(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等) |
张臻:监事王秋林:经理 [退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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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臻:监事王秋林:执行董事兼经理 [新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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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2019-11-28 | 章程修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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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2009-11-23 | 期限变更(经营期限、营业期限、驻在期限等变更) |
2005-11-21 15:22:062009-11-20 15:2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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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11-21 15:22:06 2019-11-21 15:2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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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2007-10-18 | 章程备案 |
天水长城中亚电器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,发展生产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〈〈公司法〉〉及其他有关法律。行政法规的规定,由两方共同出资设立天水长城中亚电器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,特制定本章程。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天水长城中亚电器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(市中心站旁)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:高低压电器配件。元件。成套设备的制造,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50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,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。公司减少注册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,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资本,应当自作出决议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众人,并于三十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。 第四章 股东名称。出资方式,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,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: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资额(万元) 王秋林 ***** 货币 37.5 张臻 ***** 货币 12.5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,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。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: (1)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; (2)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;; (3)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; (4)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; (5)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; (6)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; (7)公司终止后,依法分得公司的余财产; (8)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的公司财务报告;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(1)遵守公司章程; (2)按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; (3)依其所认缴的 出资; (4)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,股东不得抽回投资;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。 第九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,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;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,视为同意转让。 第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,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,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。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,职权,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,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行使下列职权: (1)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 (2)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,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; (3)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,的报酬事项 (4)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; (5)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; (6)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算方案,决算方案; (7)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; (8)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 (9)对股东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; (10)对公司合并,分立,变更公司形式,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; (11)修改公司章程; (12)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。 第十三条 股东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。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。 第时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,并应当于会议召开时五以前通知全体股东。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,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。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,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。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。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,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,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。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,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,股东回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,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,设执行董事一人,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,对公司股东会负责,由股东会选举产生。执行董事任期3年,任期届满,可连选连任。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,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。执行董事(法定代表人)更换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。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,行使下列职权: (1)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,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,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; (2)执行股东会决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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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2007-10-18 | 章程修正案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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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长城中亚电器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根据《公司法》及股东于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召开临时股东会,股东王秋林、张臻参加了会议,会议地点:天水市秦州区坚家河7号办公室,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、进行如下修改: 第二条公司住所:“天水市秦州区莲亭路1号” 修改为: 第二条 公司住所:“天水市秦州区坚家河7号” 全体股东签字:王秋林 张 臻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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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2007-10-18 | 地址变更(住所地址、经营场所、驻在地址等变更) |
天水市秦州区莲亭路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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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市秦州区坚家河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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